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宁德市2016年度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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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建房〔2017〕7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福安、东侨房管局:
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15〕11号)和《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宁建房〔2017〕30号)的有关要求,经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初步综合评价,并经我局复评及审核,现将宁德市2016年度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60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宁德市2016年度第一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第一批60家企业名单)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