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年食品流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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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复核及公示有关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办稽〔2018〕10号)要求及《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346家食品流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东侨辖区)的评定结果进行复核,现将评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8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0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宁德市食品流通科:0593-2871399。
附件:2017年年度信用(东侨辖区食品流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