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建官井洋港务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0665970306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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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海鹏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闽安自然资﹝海﹞处罚﹝2023﹞4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责令3个月内改正改变用海方式的行为,并处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9825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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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福建官井洋港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开始,在福安市下白石镇藟尾村外侧海域实施福州港白马港区坪岗作业区4#5#泊位工程擅自改变用海方式和超面积用海0.0901公顷,其中2022年7月开始超范围占用0.0059公顷实施引桥建设,2022年6月开始擅自改变用海方式0.0676公顷实施临时平台建设,2023年4月开始超范围占用0.0166公顷实施临时平台建设。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六条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08 |
处罚机关 |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02004029169M |
数据来源单位 |
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02004029169M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3/09/13 08:14: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