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宁德强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921MA2XXDL42W |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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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戴玉琴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宁卫健职罚﹝2023﹞2号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7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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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宁德强达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参照《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闽卫规〔2022〕3号)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条第(四)项的细化标准,予以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4 |
处罚机关 |
宁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00004017272K |
数据来源单位 |
宁德市卫生健康监督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522007513986892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3/09/14 09:1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