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太姥山集优品调味品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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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福鼎市太姥山集优品调味品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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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50982MA30UA1H9J |
工商注册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松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鼎市监处罚﹝2023﹞5-1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03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2023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全国12315平台举报单(编号:***)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的名称为“集优品美食”的网店及网店页面信息,发现当事人网店销售的一款豆豉产品的广告词出现“特级”字样,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予以证明标注“特级”字样的来源。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于2023年7月17日对当事人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名称为“集优品美食”的网店,于2022年8月份委托***设计制作拼多多网店产品页面,双方口头约定网店网页制作相关事宜,由当事人提供网页广告宣传内容,由***设计制作,约定一条产品的页面设计费用为100元。涉案豆豉产品的页面设计由***于2023年6月4日制作完成,当事人提供的收款收据显示当事人于2023年6月5日向***支付制作费用100元。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当事人已对网店进行整改,对网店商品进行逐一排查并整改广告用语存在问题的产品。经计算,当事人涉案产品广告宣传费用为100元。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1 |
处罚机关 |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033452654425 |
数据来源单位 | 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522033452654425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23/09/14 16:06:55 |